根据《贵定县2024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简章》等有关规定,现将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4年9月7日上午9:0011:00。
(二)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准考证打印步骤
(一)上传个人照片
1.上传照片时间:2024年9月1日9:00至9月3日17:00。
2.上传方式:请考生在规定时间段内登录考试专用网站https://zhikaocn.com/victory/application/index(登录账号为考生报名信息中填报的手机号码,登录方式选择手机登录,推荐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点击修改报名表,上传本人一寸免冠证件照后,点击提交报名表(无需填写其他信息)。
3.完成照片上传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段内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段内上传照片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打印准考证
1.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9月5日9:00至9月6日17:00。
2.打印方式:请考生在规定时间段内登录考试专用网站https://zhikaocn.com/victory/examination/index查询并下载准考证。
三、笔试注意事项
1.笔试当日,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过期或无效的不得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的,取消其下一环节资格。
2.考生须遵守考试规定和纪律,除携带钢笔或黑色水性笔、2B铅笔、橡皮擦等考试用文具外,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3.笔试开考30分钟以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笔试其他注意事项参照考场规则(详见附件)执行,请考生认真阅读,按照要求参加考试。
四、其他事宜
人才引进其他事宜按照《贵定县2024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简章》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引才单位联系方式.xlsx
引才单位联系方式 |
序号 |
引才单位 |
主管单位 |
单位地址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贵定县河道保护中心 |
贵定县水务局 |
贵州省贵定县红旗路42号 |
唐英 |
13595413121
0854-5221981 |
|
2 |
贵定县国有甘溪林场 |
贵定县林业局 |
贵定县宝山街道红旗路73号 |
魏天柳 |
18084409780
0854-5225322 |
|
3 |
贵定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
贵定县农业农村局 |
贵定县红旗路47号 |
何绍芬 |
18224801327
0854-5221661 |
|
4 |
贵定县种植业发展中心 |
贵定县农业农村局 |
贵定县红旗路47号 |
何绍芬 |
18224801327
0854-5221661 |
|
5 |
贵定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 |
贵定县财政局 |
贵定县发展中心三楼 |
龙昭桂 |
0854-5220293 |
|
6 |
贵定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
贵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贵州省贵定县红旗路71号(贵州银行楼上) |
李敏 |
0854-5221663 |
|
7 |
贵定中学 |
贵定县教育局 |
贵定县宝山街道东兴北路66号 |
杨再渊 |
18785083909
0854-5225332 |
|
8 |
贵定县树人中学 |
贵定县教育局 |
贵定县宝山街道书香大道中段 |
罗健 |
18786383251
0854-5225332 |
|
9 |
贵定县第一中学 |
贵定县教育局 |
贵定县宝山街道光明路11号 |
鲍景龙 |
18185420380
0854-5225332 |
|
10 |
贵定县第二中学 |
贵定县教育局 |
贵定县金南街道解放南路152号 |
李丽君 |
18798685245
0854-5225332 |
|
11 |
贵定县第四中学 |
贵定县教育局 |
贵定县金南街道小河村一组 |
陈诗煜 |
18885431266
0854-5225332 |
|
12 |
贵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贵定县卫生监督站) |
贵定县卫生健康局 |
贵定县金南大道延伸段东侧 |
马敏 |
18984648129
0854-5210258 |
|
13 |
贵定县人民医院 |
贵定县卫生健康局 |
贵定县东兴南路55号 |
唐贵显 |
18185429267
0854-5211128 |
|
14 |
贵定县中医医院 |
贵定县卫生健康局 |
贵定县迎宾大道7号 |
程炜 |
0854-5162898 |
|
15 |
贵定县妇幼保健院 |
贵定县卫生健康局 |
贵定县麦溪路26号 |
李光伟 |
13658546719
0854-5230990 |
|
贵定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组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4-5233021 |
附件2:考场规则.docx
一、在考试前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请认真核对考点、考场和座位号,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放在桌面上。
二、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四、严禁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有关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的,一律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试卷发放后,考生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
六、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七、考生应严格按照试卷和答题卡中的要求作答。客观题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规定答题区域按正确方式填涂,主观题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规定答题区域作答,作答字迹清楚工整。未按正确方式作答或未在规定答题区域作答的,作答无效,均按零分处理。
八、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考生不能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也不能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若有违反,一律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损坏试卷、答题卡,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若有违反,一律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试题内容进行抄录、复制、传播。
十二、考生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十三、请再次核对本人考场及座位号,如坐错位置,请立即报告,若考试开始后发现,一律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四、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人事考试纪律要求等相关考试规定并严格遵守。